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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440112-04-01-176949)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及BIM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及BIM审查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共容纳学生3000人,总建筑面积为391476平方米。其中标准内十二项用房(教室、实验实习实训用房及场所、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102240平方米;人才公寓(留学生公寓、外籍教师公寓、专家及访问学者公寓)46847平方米;产学研用房建筑面积150979平方米;架空活动面积1400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7407平方米。(具体以本工程实际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工程投资额:估算投资额38485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施工图审查及BIM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甲方的要求,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施工图进行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供电、智能化、消防、人防、幕墙、BIM、防雷接地等专业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及精装修工程、道路、市政给排水、景观、园林绿化、节能、装配式、BIM、绿色建筑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专业方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
①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② 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③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④ 负责对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核,审查单位应及时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节能、绿色建筑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审查意见;
⑤ 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⑥ 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⑦ 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⑧ 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⑨ 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⑩ 国家、省、市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⑪ 对已审查完成的施工图纸、设计成果出具技术审核合格书,配合甲方推进相关施工招标工作。
⑫ 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的范围:
(A)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B)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C)消防安全性;
(D)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E)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F)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G)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审查任务书》及合同相关条款)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156.9214万元。
2.2.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结算,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等原因终止实施,中标人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一类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
3.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0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2 年 月 日 至 2022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易中心日程安排系统信息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4.4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
4.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6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
联 系 人:叶工 电话:020-820351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 系 人: 王工、贺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
联 系 人:叶工 电话:020-8203511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2035113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创街3号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与本项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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