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Recruit
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12-440111-04-01-2144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新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新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基坑监测
2.1.2 工程建设规模及概况: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项目按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用地面积632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含地下空间及地下室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5~32层,建筑高度约24米~150米,地下:2-3层(具体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为\ 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2.2.2.1 监测内容:按本项目设计文件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相关规范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对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进行基坑监测并提供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让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及时了解本工程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顶部水平位移、基坑顶部沉降、测斜、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建筑沉降测、道路沉降、地下管线观测、立柱沉降观测、锚索轴力监测、支撑应力、建筑物倾斜变化以及建筑物主体施工阶段及使用过程的稳定情况等,确保工程安全,并提交有效的成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内容, 监测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及项目所在区质监站、安监站监督交底文件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2.2.2.2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监测点埋设、开挖过程中的基坑顶部水平位移、基坑顶部沉降、测斜、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建筑沉降测、道路沉降、地下管线观测、立柱沉降观测、锚索轴力监测、支撑应力、建筑物倾斜等监测服务;(2)乙方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3)乙方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4)乙方需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6)乙方最终提交的监测报告必须取得项目所在区质监站、安监站的认可并通过其备案审查。监测工作量须同时满足项目施工图、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具体按项目所在区质监站、安监站监督交底文件执行。
2.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12 个月,具体以满足基坑施工实际进度为准。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后,乙方必须按时进驻现场作业,根据甲方、监理审批通过的基坑监测方案进行监测,从基坑开挖直至基坑回填完毕为止。
2.2.4 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0392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④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2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 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新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3061931
地 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贺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1831957374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九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投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
监管电话:020-83061931
招 标 人:广州新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推荐新闻
总机热线
020-37871723
电话:020-38377807(人事行政部)
传真:020-38377376
E-mail:gdjhgl@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春满街35号2号楼4楼、5楼、6楼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1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49120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