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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ZSYGD-2021-25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石化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库区总承包项目采购土工
膜等防渗材料;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
(三)最高投标限价:383.38万元;(含税到现场的一切费用)
(四)采购概况:本次招标主要是拟对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库区土工膜等
防渗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五)采购范围、内容:对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库区土工膜等防渗材料进
行采购;(详见采购人需求)
(六)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石化工业园码头库区;
(七)交货地点:详见《采购人需求》;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九)现场勘探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二)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应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覆盖范围应包括本次需求物资。投标人具有土工膜等防渗材料制造、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四)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不得存在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截图)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格式自拟的声明)
(六)投标人近10年(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法律诉讼状态;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未处于因违约等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广东石化分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提供格式自拟的声明)
(七)投标人应具有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招标范围表所描述的土工膜2个(含)以上的业绩(土工膜厚度不小于0.5mm,单个业绩不少于1万平),且已经连续安全运行3年(含)及以上。土工膜等防渗材料和材料要提供质量证明书,进口材料要提供国外原产地证明以及报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用户名称、数量和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等信息资料。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数量和投用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供货发票等),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内容不得造假。
(八)投标人须提供其技术权所属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相关专利文件;属于非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拥有该技术的文件;属于他人授权技术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技术授权文件;在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求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业主及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九)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表)
(五) 提供满足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七)条”业绩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 号省煤炭大楼9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请把需提供的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邮寄到付)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3日08时30分~09时00分;
(二)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3日9时00分;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9楼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中午12点前到账。
六、采购信息及结果公布网站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石化项目部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15045988706 电子邮箱:hudunmiao_123@163 .com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石化工业园 |
采购代理(盖章):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26271863 电子邮箱:3575412460@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九楼 |
年 月 日
附表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库区总承包项目采购土工膜等防渗材料
项目编号:ZSYGD-2021-25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现对花城汇北区电力系统增设低压电力线路项目施工进行施工专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城汇北区电力系统增设低压电力线路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62341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
监管电话:020-2608068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花城汇北区
四、项目概况:花城汇北区电力系统增设低压电力线路项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花城汇北区电力系统增设低压电力线路项目包括:低压配电柜(箱)新增、低压电缆新增、镀锌钢制电缆桥架新增、原有线路改造。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3210979.97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4月2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1年4月6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登记地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9楼)。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并由发布招标文件的当日起接受投标报名并计算备标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 4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1年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4、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2.招标文件费及其他相关资料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三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书之日起计)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花城汇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3414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海心沙亚运公园东区4栋2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jhgl.com/)、花城汇官网(http://www.mowgz.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七、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 月 1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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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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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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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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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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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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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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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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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营业执照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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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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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
|
|||
7 |
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资料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
|
|||
8 |
安全人员的有关资料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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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资料 |
盖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
|
注: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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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8377807(人事行政部)
传真:020-3837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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