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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北净水厂监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环城北净水厂监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 分类: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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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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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环城北净水厂监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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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环城北净水厂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111-17-01-70327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本金+银行贷款,其中20%为企业资本金,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环城北净水厂监测、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处置规模10万吨/天。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石井河西侧。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监测范围按经审查的施工图工作内容及相关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专项监测、高支模专项监测、主体结构变形监测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监测(北环高架公路、西江原水管、环城北初雨提升泵站及周边管线)、桥梁(含钢便桥及两座西江引水管保护桥)监测及顶管施工监测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检测试验范围按经审查的施工图工作内容及相关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测、溶洞处理质量检验、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及实体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池及管道功能性试验、电器设备检测、通风除臭系统检测、设备检测、智能化检测、节能工程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园林绿化、道路排水及桥梁(含钢便桥及2座西江引水管保护桥)检测MBR膜检测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757819.29元含税其中:

2.3.1检测服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3470116.12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零壹佰壹拾陆元壹角贰分)。

2.3.2监测服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8505457.65 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伍拾万伍仟肆佰伍拾柒元陆角伍分),其中:北环高速监测含税):2950284.47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零贰佰捌拾肆元肆角柒分);西江原水管监测费(含税):1202834.0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贰仟捌佰叁拾肆元零角陆分);

2.3.3暂列金额含税为:¥782245.52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贰佰肆拾伍元伍角贰分

注:北环高速监测费、西江原水管监测费属于暂估价;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且沉降变形稳定值满足规范要求为止

2.5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模式,包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工期、包质量、包人工、包设备、包材料、包技术及报告编制、包安全、包档案、包工作费用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要求指承担检测任务方)的检测管理系统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明确主办方,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4 3  22 00  00分至2024    4 11  10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20244 11  10 30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025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4 11  10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5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4    4 11  10 15 2024    4 11  10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系 人:杜工        话:020-38890467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九楼

系 人:王工        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

   编:5100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62315524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环城北净水厂监测、检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联合体名称)    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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