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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洲AB3707009地块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城备[201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建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金沙洲AB3707009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金沙洲AB3707009地块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东面,东至环洲一路,西靠环洲二路,南临沙凤一路,紧邻广州地铁六号线沙贝站A出口。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商务设施用地(B1/B2),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068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7391.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233226.2平方米,容积率为6.22,建筑密度为59.8%,绿地率为30%。4栋塔楼(1#地上22层;2#地上28层;3#地上21层,4#地上19层)、文体中心1栋(地上13层)、裙楼商业中心(地上4层、地下2层)。(具体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1.4 工程投资额:建安费投资总额暂按约2005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监理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指定本监理工程的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或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制定本监理工程的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监理工程内容包括(1)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1#、2#、3#、4#塔楼套内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身、地面、天棚、夹层楼板、消防改造(含调试)、门、橱柜、柜体、五金洁具、电器、灯具、开关面板安装等。具体以最终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图纸为准。
(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给排水、围蔽、场平、板房、清表、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室(临时板房、旗杆等)等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所涉及的设施拆除。
(3)套内交付的配合工作,不限于分户验收查验、配合物业移交等全部内容,均包含在本次监理范围内。
2.2.3监理服务期:
计划2023年10月20日进场,具体时间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进场。监理服务期从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算,至本工程所有保修期结束且按委托人要求办结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24个月(指监理人必须驻场履行监理工作的时间段,如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6个月内,不增加监理服务费);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本工程质量保修时间一致;竣工结算阶段服务期以委托人要求时间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315.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 5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及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2.2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6 月 2 日 8 时 45 分至2023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6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306193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6号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贺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1831957374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九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监管电话:020- 2886621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无。
附件三: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
|
2 |
|
土建工程师 |
|
|
3 |
|
装修工程师 |
|
|
4 |
|
电气工程师 |
|
|
5 |
|
给排水工程师 |
|
|
6 |
|
造价工程师 |
|
|
7 |
|
安全员 |
|
|
8 |
|
资料员 |
|
|
9 |
|
监理员 |
|
|
……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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