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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西河北园岗停车场道路工程 (JHQY2023010)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西河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河北园岗停车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西河北园岗停车场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河北园岗停车场,主要内容为新建混凝土挡墙、挡土墙、防撞墙,新建路面,新建栏杆,拆除路面,拆除挡墙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02610.6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3月02日起至2023年03月0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四座21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 21日 14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 21日 14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 开标地点: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四座2101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jhgl.com/) 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03月02日起至2023年03月08日止。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西河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185765003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4座2101
联 系 人: 余小姐
电 话: 18823292367
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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