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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9-1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概要描述】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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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投批【202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出资为市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其中市财政资金占92.15%,企业自筹资金占7.85%),招标人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东区、西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0588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2046平方米;建设规划综合容积率3.05、建筑密度20.5%、综合绿地率35.3%,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3479.9平方米,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50%以上)。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87484.10平方米,包括Z19/Z20/Z21三栋高层住宅(Z19栋高度95.10米、30层,Z20栋高度95.10米、30层,Z21栋高度74.80米、23层)及G15配套公建,一栋高度24.10米的5层独栋小学建筑,一栋高度15.90米的3层独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0648.60平方米;地下一层。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具体服务范围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界西侧原南方钢厂生活区。

2.1.4工程总投资:建安工程费87929元。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包括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观测服务。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作要求:(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及观测方案,并确保监测、观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负责在进行监测、观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负责将监测数据实时报送。

2.3最高投标限价:1112288.10元。综合单价限价见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监测、观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监测、观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2.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及观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观测服务,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观测报告。中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第(1)及第(2)条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所投项目的招标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按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暂无拒绝名单)。

⑥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需提供网页截图)

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0时00分至2022年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       00时00分至2022年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         分至2022年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系 人:张工      电话:020-83620326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9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980208509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张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32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38824615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编:51000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承诺:我单位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的招标内容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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