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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出资为市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其中市财政资金占92.15%,企业自筹资金占7.85%),招标人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区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东区、西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0588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2046平方米;建设规划综合容积率3.05、建筑密度20.5%、综合绿地率35.3%,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3479.9平方米,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50%以上)。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87484.10平方米,包括Z19/Z20/Z21三栋高层住宅(Z19栋高度95.10米、30层,Z20栋高度95.10米、30层,Z21栋高度74.80米、23层)及G15配套公建,一栋高度24.10米的5层独栋小学建筑,一栋高度15.90米的3层独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0648.60平方米;地下一层。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最高为甲级。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界西侧原南方钢厂生活区。
2.1.4 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87929万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对原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东区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⑵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检测);(3)见证取样检测(含材料检测);⑷室内环境检测;⑸建筑节能工程检测;⑹智能建筑工程检测;⑺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检测;⑻光纤到户工程检测;(9)消防检测;(10)防雷检测;⑾燃气管道检测;(12)发电机负载试验。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3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2.3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860175.22元。综合单价限价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服务,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中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第(1)条及(2)条资质: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对应于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内容。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对应于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内容。投标人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需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7)投标人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月 日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6203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大楼9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980208509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电话:020-836203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电话:020-38824615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招标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公司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 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本公司承诺:我单位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的招标内容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如下: 。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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