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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本部园区智慧园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本部园区智慧园区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283995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概况: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本部园区智慧园区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本部园区智慧园区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实施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签署项目最终验收报告止。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57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1、公告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30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注: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少于20日。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登记的)原件一份。
(3)招标相关文件费用:购买招标相关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9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839959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2号801房。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ianhanz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业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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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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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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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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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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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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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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