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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辅助工程PC项目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辅助工程PC项目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 分类:采购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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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辅助工程PC项目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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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辅助工程PC项目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SYGD-2020-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对招标公告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3点”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现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3 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招标方施工所需要的服务车辆:轿货车5台或以上、轿车3台或以上、吉普车10台或以上、商务车1台或以上、中巴车2台或以上。投标人投入的车辆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营运、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不得为非营业性质,同时按规定缴纳营业性质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应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以上和驾乘人员保险;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因出车原因行驶证原件不能带到现场的,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5.3 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招标方施工所需要的服务车辆:轿货车5台或以上、轿车3台或以上、吉普车10台或以上、商务车1台或以上、中巴车2台或以上。投标人投入的车辆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不得为非营业性质,同时按规定缴纳营业性质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应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以上和驾乘人员保险;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因出车原因行驶证原件不能带到现场的,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对招标公告“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中,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
 
原文
现文
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供
③“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5.3”中要求的截图信息、
④满足“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5.4”中要求的自有车辆及商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5.2”中要求的截图信息、
④满足“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5.3”中要求的自有车辆及商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对招标文件“附表1初步评审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现文
车辆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招标方施工所需要的服务车辆:轿货车5台或以上、轿车3台或以上、吉普车10台或以上、商务车1台或以上、中巴车2台或以上。投标人投入的车辆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营运、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不得为非营业性质,同时按规定缴纳营业性质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应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以上和驾乘人员保险;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因出车原因行驶证原件不能带到现场的,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招标方施工所需要的服务车辆:轿货车5台或以上、轿车3台或以上、吉普车10台或以上、商务车1台或以上、中巴车2台或以上。投标人投入的车辆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不得为非营业性质,同时按规定缴纳营业性质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应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以上和驾乘人员保险;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因出车原因行驶证原件不能带到现场的,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对招标文件“附表3 技术评分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
现文
车辆
1、车辆数量28分:自有轿货车3台、吉普车6台、轿车3台、中巴车3台,得基础分20分,每增加1台加1分,加满28分为止;
2、使用年限10分:均在3年(含)以内的,得满分;3~5年(含)以内的,每台车扣0.2分;5~8年(含),每台扣0.5分,8年以上的,每台扣3分。
注:(1)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计数;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营运、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非营业性质车辆不予计数。车辆发证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不予计数。车辆的使用年限以开标当日的日期和车辆的初次登记日期为准。
(2)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所有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1、车辆数量28分:自有轿货车3台、吉普车6台、轿车3台、中巴车3台,得基础分20分,每增加1台加1分,加满28分为止;
2、使用年限10分:均在3年(含)以内的,得满分;3~5年(含)以内的,每台车扣0.2分;5~8年(含),每台扣0.5分,8年以上的,每台扣3分。
注:(1)车辆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计数;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货运、出租、租赁等营业性质,非营业性质车辆不予计数。车辆发证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不予计数。车辆的使用年限以开标当日的日期和车辆的初次登记日期为准。
(2)车辆名称以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为准,所有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扫描(或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注: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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