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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河西安置区(一期)项目已由从发改投〔2020〕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从化河西安置区(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中心城区流溪河西岸李仔园地块。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23451.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688.89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121905.49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779.67平方米,最大跨度8.4米,最大层数26层,最高建筑高度79.95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2705.2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85138.41平方米。主要包括安置住宅、公建配套设施及商铺,地下室等建筑物,用地红线内的道路、室外广场、绿化工程等室外工程;用地红线内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消防、弱电等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68530.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27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5.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设计阶段 |
1.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项目总投资概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概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并提交项目总概算相关文书,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 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 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编制材料设备品牌库; 4. 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按时提交项目总预算相关文书(含项目总投资预算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协助完成预算评审工作; 5. 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 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
2 |
招标阶段 |
1.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 2. 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 3. 负责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版、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 4. 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 |
3 |
施工阶段 |
1. 协助招标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 根据招标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 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等涉及造价变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 4. 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招标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 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 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 参与招标人召开的造价控制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招标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控制好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集中会审工程变更资料及费用,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 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9. 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10. 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1. 负责编制或审核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招标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3 |
竣工结(决)算阶段 |
1. 按招标人要求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 协助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3. 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 4. 跟进结算财政评审工作,协调解决财政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组织完成财政评审; 5. 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6. 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 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8. 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 |
4 |
驻场服务 |
按招标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派员全过程驻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无条件服从并配合招标人管理,开展项目相关造价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5 |
其他 |
1. 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招标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2. 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招标人的工作需要; 3. 向招标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招标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招标人要求及时上报; 5. 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6. 协助招标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7. 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 8. 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 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10.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如量差复核等工作)。 |
2.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2.4最高投标限价:287.4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服务范围名称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其实质含义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网页截图)】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独立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4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相对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相关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业绩时间和工程指标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若造价咨询成果不能反映相关工程指标数据的可按造价咨询合同为准。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暂无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14 日00时00 分至2020年 8 月 3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 7 月 14 日00时00 分至2020年 8月 3 日 10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新交易平台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新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 8 月 3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3 日 10 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 8 月 3 日 10 时00分至2020年 8 月 3 日 10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招标日程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九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0-37871723/1314579128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879322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碧溪一巷3幢2层
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注意事项:
1、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新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2、本招标项目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新的数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后附的操作指引要求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需要在新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等。新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支持咨询电话:15919617989。
2、新交易平台除了支持实体CA外(如GDCA、网证通),新增加了移动CA应用,使用移动CA同样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及电子化交易。移动CA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标信通APP操作指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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