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锋交通LNG气源供应商准入招标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分类: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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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29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锋交通LNG气源供应商准入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元):/

包1:本标包不设固定预算金额,按实际供应量结算。单批次到站含税结算价不高于采购通知发出当日大鹏码头公开出货价+同期华南区域LNG物流市场运费。

包2:本标包不设固定预算金额,按实际供应量结算。实施采购时向《LNG供应商名单》中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当次询价通知,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当次供应方;单批次到站含税结算价不高于询价通知发出当日大鹏码头公开出货价+同期华南区域LNG物流市场运费。

3、项目内容

采购包号

项目内容

采购服务单位数量

服务期

1

LNG气源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一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预计2026年11月至2029年10月

2

LNG气源现货动态询价供应商准入项目

六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预计2026年11月至2029年10月

4、本项目兼投兼中。

5、项目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适用于包1、包2):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死亡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2、其他要求

适用于包1: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危险货物2类1项,包含经营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运输力量要求:投标人需与2家(或以上)有危化品运输许可的第三方物流单位有年度合约,且物流公司运输能力不低于10台(提供合同)。需提供第三方物流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及10台以上车辆的行驶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总提货量不低于30000吨,(以实际提货凭证为准),且业绩需包含指定码头提货记录(指定码头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鹏码头、珠海金湾码头、深圳迭福码头,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至少一个及以上码头的提货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完整可追溯,所有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1、上游签订合同2、对账单及发票或磅单3、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适用于包2: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危险货物2类1项,包含经营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运输力量要求:投标人需与2家(或以上)有危化品运输许可的第三方物流单位有年度合约,且物流公司运输能力不低于10台(提供合同)。需提供第三方物流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及10台以上车辆的行驶证。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且业绩需包含指定码头提货记录(指定码头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鹏码头、珠海金湾码头、深圳迭福码头,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至少一个及以上码头的提货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完整可追溯,所有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1、上游签订合同2、对账单及发票或磅单3、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名,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ianhanzx.com/)。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00-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美峰路8号1栋1001。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jianhanzx.com/)。

2、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jianhanzx.com/)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东莞新锋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洪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5号科创金融广场B栋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9-26626363  134315360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美峰路8号1栋10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31000869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95080042@qq.com

 

附件链接:https://www.jianhanzx.com/npublic/viewfileDownload/2104861541386981376/%E9%99%84%E4%BB%B6(1).zip?cmsTs=1790673077861